发布人: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www.cqcrtv.gov.cn 2009年7月10日
一、凡提交我局办理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一律由行政审批窗口受理,实行一个窗口对外。当事人将办证、审批等事项所需资料交到行政审批窗口,正常情况下,按承诺时限办结。 二、办理审批事项,必须请求合法、手续完备、材料齐全。提交材料不全的,应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,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时间内补齐。 三、各类业务办理时限,以《重庆市文化局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》为准。办理时限为有效工作日,从正式受理登记次日起计算。 四、当事人可通过电脑查询台查询相关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、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。 五、对于超过办理时限尚未办结的事项,当事人可拨打我局监督投诉电话。 |